数字威客平台投标、选标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维护数字威客平台正常交易秩序,保障雇主和服务商双方交易顺利进行,根据《数字威客平台须知》制定本规则。投标时,请认真阅读本规则,审阅是否接受本规则。


第二条 若服务商已经进行投标,即表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受本规则的条款约束。数字威客平台有权变更本规则并在平台上予以公示。经修订的条款公示期满后自动生效。如不同意相关变更,服务商应停止投标行为;一旦继续进行投标行为,则表示已接受并自愿遵守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章 投标规范 


第三条 服务商在数字威客平台上参与投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数字威客平台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服务商禁止参与违规需求,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服务商本人承担。


第四条 服务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数字威客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数字威客平台对违规服务商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服务商应保证投标稿件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稿件。投标稿件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标件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专有权利。


第六条 服务商应当保证投标中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不得夸大或者伪造,以影响雇主判断或者骗取雇主信任。


第七条 服务商不得捏造、散布不实言论、诋毁、污蔑其他服务商,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 服务商的投标不得含有任何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微信号,电话,网址,二维码,条形码,邮箱等)。


第九条 无效投标的判定标准:

1、对于需要提交实质作品的需求,无效投标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为广告、低俗信息等违规内容;

(2)投标与需求无任何关联;

(3)并没有提交实际作品的;

(4)服务商投标无法满足需求的基本要素;

(5)服务商投标涉及一稿多投等情况;

(6)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况。


2、对于无法上传实质稿件的需求,无效投标判定标准如下:

(1)经数字威客平台判定服务商没有完成需求;

(2)雇主有证据证明服务商投标稿件并非服务商本人的作品;

(3)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况。


第十条 服务商上传的稿件应满足需求要求。对于无效投标,数字威客平台有权未经服务商同意进行屏蔽,同时对服务商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 稿件违规处理标准

若服务商提交的稿件被认定为无效稿件,系统将依据《数字威客平台违规行为及处罚制度》做出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 对于需要交接源文件的交易,服务商应在完成工作之后主动将源文件交付给雇主。


第十三条 服务商投标稿件被选为中标并支付款项后,该稿件的知识产权即转让给雇主所有,由双方自行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雇主若需要线下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中标服务商有义务配合雇主完成协议的签署,若服务商拒绝签署,雇主有权要求取消服务商中标资格退还款项,该服务商也将视为“未完成工作”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 如果雇主因该中标稿件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而遭到损失,有权利向中标服务商追偿,数字威客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选标规范


第十五条 指雇主按照自身需求,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作品、解决方案进行比较和分析,并进行选择的过程。

1、投标期结束后,若没有服务商报名,雇主可以将需求关闭。

2、雇主以任何形式参与自己发布订单的竞标并被选择为中标服务商,或以其它破坏公平竞争、骗取稿件和盗取创意的行为,均视为作弊。雇主作弊将按照《数字威客平台纠纷处理规则》和《数字威客平台违规行为及处罚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雇主选出中标服务后,与服务商商量一致并签订电子订单,电子订单签订即确定双方的合作行为,电子订单具有法律效力,若发生纠纷,是重要的依据。


第四章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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